5月27日,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李渡人民法庭通過巡回審理的方式,僅用時10多分鐘,就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。
5月6日,嘉陵法院李渡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樊某訴被告邱某離婚糾紛一案,通過電話聯系,原、被告均表示自己住在曲水鎮某偏遠鄉村,到李渡人民法庭開庭太遠了,況且他們不熟悉法庭的具體位置。
為將“我為群眾辦實事,爭做張思德式為民服務標兵”主題實踐活動落到實處,經耐心征詢雙方當事人意見,獲得同意后,承辦該案的李渡人民法庭庭長、員額法官宋范楊決定主動“走出去”,用巡回審理的方式將法庭搬到原、被告的“家門口”。
5月6日上午,經與曲水鎮人民政府溝通,法庭將巡回審理現場設置在政府會議室。庭前,法庭工作人員將國徽掛在墻上,借來政府的會議桌凳,依法依規布置了法庭。
該案開庭流程規范有序,現場吸引了數十名當地村民前來旁聽。經過宋范楊法官耐心調解,僅十多分鐘,當事雙方就自愿達成了協議:原告樊某與被告邱某自愿離婚;原、被告婚后在老家修建的一套住房歸婚生子所有。
?庭后,原被告均表示,感謝法官上門服務,這樣比自己去法庭方便了許多。
“法官到群眾家門口巡回審判,讓我們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。”現場參與旁聽庭審的村民紛紛表示。
下一步,嘉陵區法院將繼續完善司法便民舉措,持續推進“我為群眾辦實事,爭做張思德式為民服務標兵”主題實踐活動走深走實,繼續通過巡回審判、法治宣傳進街道、進鄉村、進學校等活動,打通“訴訟服務最后一公里”,努力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。(彭莉)